江西省萍乡市劳动监察大队你在说什么呢?
沃尔玛中国员工联谊会新闻发布至29
张军 沃尔玛中国员工联谊会新闻发言人
江西省萍乡市劳动监察大队你在说什么呢?据刚去劳动部门投诉的沃尔玛员工,讲述了她们去萍乡市劳动监察投诉的经过如下:她们把依据用http://blog.sina.com.cn/s/blog_699b6c520102wmtt.html网址链接里劳动监察的投诉文书范文,沃尔玛员工讲述了他们拿着我(张军)帮助他们起草的劳动监察投诉材料,到“江西省萍乡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结果劳动监察居然说沃尔玛有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违法啊,怎么说违法啊?
女工说:需要双方同意啊,我们不同意沃尔玛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沃尔玛就不能强迫我们啊?
这个执法人员说:这是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需要到劳动仲裁去处理,不归我们管,如果违法了才归我们管,并拒绝给投诉女工们出具不予受理案件的书面答复……。
2016年7月6日21:00发布


为了防止极个别劳动执法者忽悠、欺骗、敷衍我们沃尔玛同事,我这里把相关的约束劳动监察部门的法律依据罗列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零三条:[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渎职的法律责任]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2、《关于实施〈劳动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人反映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3、《关于实施〈劳动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所以,根据上述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应该明白在自己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后,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后续的法律行为都是有明确规定的,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劳动监察部门推委扯皮或者因地方保护主义而不依法及时行政作为,从而达到切实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通俗的说吧,劳动者一旦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投诉后,必须在五日内立案。如果一旦立案了,那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就必须在法定时间内结案,必须在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内结案,并且在投诉人要求其告知自己对案件的受理和查处结果的,那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就必须将案件受否受理的结果以及案件的查处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如果举报人对案件不予受理的结果以及对案件的查处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继续采取其它法律救济措施,这里因为篇幅所限就不赘叙了),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就是存在违法行为。
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违法行为,法律做出明确规定,现简单介绍部分如下,希望劳动者掌握并能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时对其进行检举揭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四款规定:对检举揭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的信访材。我们劳动者维权的艰难不仅仅是来自己资方,更多的是来自于相关执法部门、工会部门中少数混子!我们也要拿起法律武器控告它们行政不做为!
声明原“同意”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签字等无效的声明
………………(写上你们门店的全称);
我(或我们)是你店员工(或部分员工),现依据门户开放政策,现向你们递交本声明书:
1、以前我(我们)同意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签字是无效的。因为沃尔玛是在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我们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签订的同意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签字是无效的!
2、要求沃尔玛停止强行实施综合工时制等单方变更劳动内容的违法行为。我们不认可沃尔玛从2016年6月1日开始强推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行为。
3、要求沃尔玛全面恢复和贯彻以“尊重个人”、“诚信行事”为核心的沃尔玛企业文化。
特此予以声明如上!。
沃尔玛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更多内容见网址链接http://blog.sina.cn/dpool/blog/s/blog_699b6c520102wmtt.html?typ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