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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不得挂靠单位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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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928 更新时间:2022年03月04日08:08:33 打印此页 关闭

灵活就业人员不得挂靠单位缴纳社保!

2022318日施行

单位缴纳社保满十年的灵活就业者,才能享有在缴纳十五年社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否则就要再多交五年社保延迟五年退休,这成为很多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在挂靠单位缴纳社保的原因之一,但这种做法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依据2022318日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八条之法律规定,对通过这种手段骗取的社会保险金不但要予以追回,还要处涉案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张军工援热线 202234

 

法律索引: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一)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二)通过虚假待遇资格认证等方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三)通过伪造或者变造个人档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手段违规办理退休,违规增加视同缴费年限,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通过谎报工伤事故、伪造或者变造证明材料等进行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提供虚假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五)通过伪造或者变造就医资料、票据等,或者冒用工伤人员身份就医、配置辅助器具,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六)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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