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
案件摘要:用人单位辞退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劳动者诉至法院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N赔偿,二审法院判决支付N经济补偿。
张军工援热线公布重要援助案件时间线
2021年9月19日
社保缴费未满十五年的广西北海工友方荣,被公司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合同。方荣通过抖音号OWAC得到张军全程法律援助。

2021年11月2日
方荣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为由诉至劳动仲裁。
2022年11月3日
劳动仲裁以方荣年满法定退休年龄五十周岁为由,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随后方荣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2月25日
法院一审判决没有支持方荣主张的赔偿金(2N),判决变更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N)。方荣未上诉,公司上诉。

2022年6月29日
广西北海市二审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22年7月3日
该案山东省劳动者的积极意义及劳动者应注意事项如下:
2022年7月3日
本案对山东省劳动者的积极意义、及劳动者应注意事项
重大意义:毫无疑问,发生在外省的本案,对山东省劳动者的这类案件是具有积极影响意义的,且山东省劳动者还有“独门”武器:最高院针对山东省高院作出的“([2015]民一他字第6号)”答复。

该答复明确规定对这类案件的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为标准。”。
劳动者应注意事项:在临近法定退休年龄时,不要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向张军或其他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看到本作品宣传的尤其是山东省劳动者,或可以避免几万、几十万的损失。
备注:本作品不适用于广东省、湖南省、四川省、台湾省等大多数省份对有些省份适用本作品,建议咨询当地中院。
2022年7月3日